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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答应的应,黎明的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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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黎在回忆的时候,执伞的人也在回忆。

黑色的伞一如最开始墨色中带着盈盈光亮,驱散着邪祟,伞下的人青衣墨发,面有金纹,形如少年,脸侧皮肤下仿佛有金鳞闪动,尊贵无匹。

执伞人额间一枚如赤血的红痣,泛着宝石色泽,其上纹路世间最贵的宝石也无法比拟。

他看着那人忽然落下一滴泪来,声音极轻,与风可比,恍若未云。

“玅吾。”

言出法随,是神明给最真诚的信徒的礼物。

‘若唤吾名,即会相见。’

时隔八千年,神明又被拢进了石像之中,隔着熟悉、又陌生的冰冷神像,那哀伤的信徒,与八千年前毫无分别。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神明是看着应黎长大的时,自然也比旁人更加清楚的知道,应黎有着三段不同的人生。

四十岁之前的应黎,做过乞丐,当过土匪,做过将门小姐的替死鬼,最后踏着那千金小姐背后的势力,操着土匪的内里,做着反叛者的事,群呼百应,心想事成,成了一统天下的九州皇帝。

黎国的开国女帝,应黎。

四十岁之后,应黎成就人神,入了天界,在其中当了个不起眼的末神。假若不是天神非要忌惮这些下界的鬼神与人神,谁也不会发现应黎原有着不输于天神的力量。

那场封印了人神与鬼神的长生簿一战,光对付应黎这一位人神,就折损了半数天神。

人神应黎,也在那场封印大战中损失了两位眷属,七尾红狐与赤尾蛟龙。

红狐断尾,化作应黎腕间一抹痕;

蛟龙褪形,变作了一条了无生气的小蛇。

第三段经历,便是八千年后的今日。

神明第一次看见应黎,是在应黎还是个小乞丐的时候;应黎第一次看见麒麟,便已经是成为人神之后了。

他神名玅吾,应黎总是唤他一声——

“麒麟大人”

仔细论来,当初做神仙的日子跟如今做凡人的日子并没什么分别,神仙日子反而比凡人生活更加的简单和无聊。

比如每天的日常就是在山间捉鱼,在石板上画画,或者是无聊的烤一个地瓜,电视剧或者小说里头那种飞天遁地,天崩地裂的景象在神仙之中并不常有。

天神之所以被叫做天神,就是因为他们应天而生,携运而存,跟应黎这种半路成的神不一样,他们一出生就是那副模样,就是神。

信徒的多寡决定了天神之间的力量强弱,那是信仰之力。

可是相对的,人神的力量来源是功德,无上的功德加上自发的信仰,便成就了人神。

成神之路不同,也就为争端早早的埋下了引线。

偶尔风会送来信徒的声音,或是祈求家宅康健,或是祈求生意兴隆,各种各样的请求都有。

大概率都满足不了。

愿望强烈到神明都降下视线的时候并不多。

但是有。

麒麟已经有千年未听过那样聒噪的愿望了,这位信徒甚至傻乎乎的觉得自己那等同于天界宠物的神明是最无所不能的神明。

八千多年前的天神,七位瑞兽也能勉强算在其中。

青龙,朱雀,玄武,白虎,这四位四方神兽是里头最接近天神的,天宫四个方位的镇守神兽,自然与众不同。

凤凰,貔貅,麒麟这三个瑞兽之中,麒麟的信徒是最少的,没什么因由,麒麟天性霸道,麒麟信徒一生不能更改信仰,因为改了也没用。

而且一开始,麒麟的功用只有驱邪化灵。

千年前的世界,并没有太多阴气,地府与其他两界的接口还很结实,那些缠绕多年的阴灵之气多由地府内部消化,并不会跑到其余两界来。

而且,麒麟的信徒面上一定带有红痣,若是碰上其他神明的狂热信徒,就显得太危险。

一位实现不了愿望,只能镇宅的神明,说实话跟普通人家的大黄犬似乎也没什么区别。

开始还未有太大的的分别。

只是,凤凰的信徒机缘比旁人多,貔貅的信徒多丰财……慢慢的,麒麟成了天界的宠物神。

然而玅吾本身对此并没有太多感觉,虽然神明的力量大多来自于信仰,但修行也是神明积攒力量的一条途径。

信徒不多,他就修行。

直到那天,在一众带着容易招鬼体质的信徒里,混进来了一个紫气盈天的小乞丐。

小乞丐不去求凤凰让自己多捡点钱,也不去求貔貅让自己发点财,非要来信奉麒麟,说她是无意的都不成,成为麒麟的信徒,是要献上十指血的,这十指血会裹挟着神力,变成信徒的额间红痣。

已经许久没有新信徒的玅吾神相被拢纳进了一个破败的石狮子之中,瞧瞧,凡间的人都没给他建神像,到处搞了镇宅的石狮,嗯,按他模样刻的。

十指连心,小乞丐痛苦的捂住自己的手指,蜷曲在麒麟旁。

“麒麟大人,我想要一颗红痣陪着我。”

“麒麟大人,我好饿。”

“麒麟大人……”

玅吾在一旁看着鲜血化成了红痣,融进了小乞丐的眉心,刚显化的红痣会有一段时间发烫。

小乞丐疼满脸都是泪,将脏兮兮的脸滑出一道道斑驳的痕迹,她手抖着,摸了摸额间的红痣,笑了。

“现在我也是小神仙了,谢谢麒麟大人。”

这有什么好谢的?

玅吾这样想着,只觉得小乞丐有些傻,他的信徒有许多都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也不是诚心信他,不过是家宅阴私事太多,现世报应到了孩子头上,便让这些小孩信奉麒麟。

若是那群人瞧见了一个乞丐头上也有红痣,怕是这小乞丐要一命呜呼。

紫气盈天是帝王相,可也不是不能提前夭折。

如果是信徒的内斗,玅吾管不了,如果是别的,玅吾也管不了,唯有驱邪化灵上头,玅吾还能供上几分力。

玅吾没有再管这个小信徒。

可是从被小乞丐信奉了之后,他天天都会被扯进石狮子像里,小乞丐像模像样的给他烧了三炷香,香旁边搁着半拉馒头,黑乎乎的。

“麒麟大人,您真的太好了,自从成为了您的信徒,我就再也没有挨过饿了,总能抢到吃的。”

小乞丐啃了另一半馒头一口:“这个馒头可好吃了,当然,您可能天天都吃糖吧,馒头您估计看不太上,我以后努努力,也给您供奉糖吃。”

玅吾神情微妙的盯着小乞丐吃完了馒头,等到他回到本体之后,手边多了个馒头。

为什么说他天天吃糖呢?

既然已是天神之列,就不再需要吃凡间的东西。

但他也从那些公子小姐的供奉里看出,糖不过只是不入流的玩意儿。

玅吾再次拿起馒头看了一眼,不确定的想到,可能在小乞丐看来,糖是这个世上最美好不过的东西吧。

所以才要献给神。

小乞丐有段时间,很久都没有供奉玅吾。

玅吾修行的时候也觉得有些心神不宁,后来想想,凡人寿命脆弱,想必小乞丐也遭遇了不测,不该分神的。

玅吾又被供奉吸引过去了,其实不是每个人一供奉他都会被拉过去,只是玅吾的信徒真的太少了。

神明只会响应最真诚的信徒。

这个小傻子太真诚了。

玅吾跟鼻青脸肿的小乞丐来了个面对面的照面,小乞丐露出了豁着的牙,供奉的是糖,用牛皮纸包着的糖。

“麒麟大人,我不小心跌倒了,躺了一段时间才好,请您不要怪罪。”

撒谎。

明明是挨打了。

玅吾这样想道。

第二天,最擅武力的天神皓朱被玅吾拦住了,皓朱的信徒多为武将,相对其他武神而言,皓朱对玅吾的态度是最好的。

皓朱已经有几十年没见过这位瑞兽出身的天神了。

“有何事?”

玅吾直入主题:“有什么法子,能提升信徒的武力吗?”

皓朱想了想:“请个武师傅?”

玅吾摇头:“她是个小乞丐,没有钱。”

皓朱有些惊讶:“那你管他做什么,这样的信徒也没什么用吧?”

玅吾想了想:“她天生紫气萦绕,以后大有作为。”

皓朱笑了笑:“天生紫气萦绕的人,每年不说有十个,至少也有五个,大多数都夭折了,不必在意。”

问是问不出来什么了,这些天神的能力都比麒麟有用太多。

玅吾的眼睛黯了黯,说到底还是他没用。

这一天都一无所获,麒麟回到了已经的仙府之中,小乞丐又在燃香供奉它了。

是一只草编的蚂蚱。

“麒麟大人,好看吗?”

小乞丐叹了一口气:“今天我去长街上乞讨,有一个马车里坐着的小姐撩开了帘子,额上也有红痣,跟他们比起来,我一定是最不诚心的信徒啦。”

玅吾心里摇了摇头,

跟他们比起来,你是最诚心的信徒,可他是最没用的神。

连一个铜板都没办法给自己的信徒。

“有一位佛子在收徒弟,我看大家都在讨论,我在想自己要不要去。可是,去了可能就要让我改信仰了吧,不去了。”

小乞丐又转而说起另一个话题:“有家乐坊在招小孩子,只要女孩,我应该能去吧。”

玅吾皱了皱眉,乐坊有多乱他是听凤凰叨叨过的,但是他没办法,总不能让自己的小信徒饿死吧。

然而他没想到,小乞丐没去乐坊,而是去了匪窝,从小乞丐变成了个小土匪。

小乞丐那天燃了她能买的最贵的香,换上了新衣服,头发飒飒的扎了起来,眉心一点朱红,供着一盘子的糖。

“麒麟大人,我有名字啦,答应的应,黎明的黎,我叫应黎。”

“真的很好听,对不对?”

对。

附在冰冷冷的石头上,玅吾这样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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