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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生死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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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飞渡山里,有个猎户,叫汪渠。”

山在的时候,道观就在了。

道观在的时候,流云就在了。

而山在的时候,猎户汪渠也就在了。

具体什么时候认识,什么时候知交,年岁太久,苦厄太多,流云记不清了。

“几十年总有的。”流云点燃一支烟斗,“老汪死的时候,汪铸城都比我高出两个头了。可我认识老汪的时候,他还以为小娃娃是从被窝里孵出来的呢。”

流云自小长在道观,是老道长唯一的学生,读书识字不算少,汪渠觉得自己没本事,就请流云教汪铸城读书认字。

那时候穷归穷,日子还算安稳,故而汪渠总说,

“将来中个秀才,门第就算生辉了。不然,就跟你在这流云观里洒扫。只一点,可不能让他剃度出家,将来有了好姑娘,俺们洼要娶媳妇儿嘞。”

流云无语。想跟汪渠说皇帝退位了,人民闹革命,早没有中秀才一说,又觉得解释起来忒长忒麻烦,只好指出汪渠话里一处不那么难解释的错误,

“剃度出家那是做和尚。流云观是道观。”

“错了错了,对不住,对不住。”汪渠认错认得很快,双手奉上一条皮毛沾血的灰色野物,“新打的野兔子,让洼给你炖着吃哈。”

“我吃素。”

“对不住对不住。”

“哦,忘了跟你们说”,

流云转过头来看着原溯和林行简。他人笼罩在烟斗青灰色的烟雾里,只一双眼睛清明,像是从很多很多年前堪堪探出一眼,复而又沉回往事厚厚的尘埃中去。

“汪铸城原来叫汪洼。他生在水洼边。洼字音同娃,取出这个名字时,汪渠觉得自己可了不起了。”

——既应了他生的地方,又说明他是汪家的娃。

——汪洼,汪洼,跟小狗叫唤似的。

之后的十几年,汪洼就那么被山野里的风吹着长大。跟汪渠打猎,跟流云写大字,话本也读,道经也读,小馍馍村里有从外省归乡的私塾先生,背回两大箱子杂书,他也去读,但最长的时间还是跟在流云屁股后面。

小小一个,鸡窝脑袋毛茸茸的,又跟小狗似的。

汪洼四五岁那阵,汪渠张罗着让汪洼认干爹,流云说,

“第三次了,我再跟你说一遍,我是出家道士,不吃荤,不娶妻,也不给人当干爹。”

“那行吧。”汪渠叼着根土烟卷颇为遗憾,“那就让洼给你当小狗儿。”

等汪洼又长大一点,某一天,汪渠死了——

翻山打猎时腿脚一软,翻进沟里去了。

莽莽山林吞吃掉流云的好烟好酒好朋友,留给他一个小树苗般青翠欲滴的好大儿。

好大儿天生脑子好使,读书易如吃饭,一路念到上海的大学堂里。

流云觉得甚好,起码以后饿不着。

结果三七年日本人侵华,好大儿回来跟他说,

“我要去革命。”

完了,好好的脑子坏掉了。

“革命?革你妈个荞麦馍馍皮。”

流云发了好大的火。

他那根师爷亲手给编的,用来“拂去世俗诸纷扰,坐看平地起云涛”的狐狸毛拂子,那天晚上跟马鞭似的,在汪洼背上抽打数十回合。

如此仍不解气,布鞋也脱下来当戒尺。

但脑子坏了,打不醒。

汪洼要革命,越打心越硬。

流云跟他说,革命是要死人的。

汪洼点头说对,是要死。

“没有流血牺牲,怎么叫醒沉睡的国人?寄意寒星荃不差,我以我血荐轩辕。”

流云其实听懂了,但他不想听懂,灌一口酒,学起汪渠的楞闷样子,

“说的什么玩意儿?瞎几把扯!”

但汪洼不吃他这套,一字一字掷地有声地跟他讲,

“我不怕革命死人。若是扒我的皮做鼓面,拆我的骨肉来锤,能叫醒中国,我欣然赴死。”

流云一口烟梗在喉头,半晌,才从鼻孔里呛出灰蒙蒙的两团。

“我改名了。我叫汪铸城。家国既破,我以血肉铸之。干爹,你不要生气。”

“谁是你干爹?”

那天晚上,直到汪铸城离家回上海,两个人还是这样,谁也不搭理谁。

汪铸城以为流云生气,气自己偏执、莽撞,会给道观带来麻烦。

汪铸城不知道,其实流云是害怕,又或者,是后悔——

汪洼从小混在流云腿边长大,读书是他教的,写字是他教的,叮嘱汪铸城不要整天混迹山林,要“着眼天地、勘见大道”,也是他教的。

流云总觉得,汪铸城会长成如今这样,是自己给的那些诗书道经的缘故。

他想,他是不是把这小孩养的,太像个人了?

而今世道,做猪做狗做牛做羊尚需苟且偷生,汪洼若活得太像个人,只怕要横死。

流云没有别的办法——

小孩要当人,只好老子去做牛马。

流云自此开门迎客,极尽所能满足权贵们的需求:

谁家的老爷做了亏心事,怕遭报应,他就倾情奉上一场唯心主义的虚假法事;

谁家的公子欺杀良女,梦魇不断,他就拿鸦片香灰搓成丸子,进献一盒祖传的太上仙丹。

流云算盘打得很清。

做这些事,他自己的名声自然是臭了,莫说现在,也许一百年后仍要遭世人指摘唾骂。

但名声是当不得饭吃的,攀上的权贵关系却能顶饱。

倘若哪天汪铸城真的犯下要命的过错,他也许就能靠多年的奴颜婢膝,给自己这个白得的好大儿换来条生路。

只不过,他怎么也想不到。

“原来那些人杀人,比去山上猎兔子还轻易。清清白白的人家,正正经经的大学生,说杀就杀了,拿张草席裹着扔到乱坟岗,连个打官腔的由头都不必找。”

奴颜婢膝的唯一回报,是流云很快就知道汪铸城等人不是死于土匪抢劫,而是郑太师的授意。

他已经回忆不起来,他当时向郑太师手下的军官陪着笑,装作不经意打听尸体去处时,是怀着怎样一种心情了。

“只记得,我把洼从乱坟岗背回家,他的皮肉凉凉的,血沾到我的脖子上,也是凉凉的。似乎在那一瞬间,我突然理解了洼说的话,‘若是扒我的皮做鼓面,拆我的骨肉来锤,能叫醒中国,我欣然赴死’。初听只觉荒唐,中国若是当真昏睡,又岂能靠一两个白面学生力挽狂澜?可在那时我突然明白,血肉铸城不可能一蹴而就,先前此后种种牺牲,都是一砖一瓦。他以死醒我,我以死醒别人,如此积水成流,直至山呼海啸。”

流云声音落幕,殿内一时寂静无声。

一百年前,一百年后,时间水浪汹涌而逝,眼前的一切其实早已成为沉入历史水底的碎石折戟,但人的心是一样的——

老百姓守护亲族村落。

人民守卫他的国家。

等到庞大危机从外空降临,那人类,就为了人类而战。

林行简想起自己进入秩序安全部时宣读的誓言:

「为了全人类的自由和存续。」

一百年,一代一代人,血肉殒灭,灰化,诞生,重塑,某种不变的精神流淌其中,持恒不朽。

大殿肃寂。

在不算漫长的沉默中,他们似乎都得以窥见对方身上那簇精神,如出一辙的坚砺,所以他们都默契地没有说话。

流云抹一抹额前散发,又在桃木桌上叩一叩手里的烟管。

铜质烟管,在木桌上发出乐器似的稳重、有节律的声响。

接着,他从随身的烟袋里捏出一把烟丝,团成团,塞进半空的烟斗。

流云擦火石的速度很快,不留意看,就像是手指凭空搓出一团火苗似的,火苗燎着烟丝,一股裹着松烟气息的青灰色浓雾在他周身漫开。

——————————

“我最早发现这长明火鼎的异样,就是汪渠出事那一次。有年头了。”

是个夏天,八月,暑热最盛。

“汪渠在林子里失足而死,尸体过了好些天我才找到,早烂得不成样子。石头刮皮,蚁虫噬肉,面目全非,还被刺竹丛穿出好些大洞。我们有讲究,身体发肤若不完全,入土也不能为安。我少时跟着师父学木雕泥塑,会一点缝补画技,就想着把汪渠收拾得体面点,再下葬。可洼自小在这道观里疯跑长大的,我把汪渠放在哪儿,都怕他不小心看见。只有老清祖师坐化的那间老屋……哦,就是正殿西侧这一间”,

流云说着,伸手指了,

“我叫它老清屋。洼从小就怕这间屋,拿棍子打着也不敢进。我只好冒犯祖师,把汪渠的身体放在了老清屋里。我是后来才知道,其实那时洼已经知道他爹不在了,只当是尸体还未找到。正逢上中元节,洼看见外头都在给死人烧纸,他也想给他爹烧,又想着他爹是猎户,即便是死了,吃祭品,也不能跟寻常人家似的吃些熏肉瓜果,得奉上林子里最新鲜、最灵巧、最毛茸茸的猎物,爹在那边才能高兴。故而他抓了些野鸡野兔,伴着黄纸金银,扔进了长明火鼎里。”

要说把野鸡野兔投进长明火鼎,不算什么大错,最多白得一顿野味烧烤。

“可洼后来却说,那些猎物一投进去,一瞬间就不见了,就像化作股烟。他以为是汪渠收了祭品,还挺高兴。”

可彼时,还不知道汪洼朝火鼎里投了祭品,正在老清屋缝补汪渠身体的流云,却亲眼目睹眼前尸身陡然剧变——

汪渠身上,被石锋荆棘割出的无数条伤口,被一股未知力量驱使着粘合,皮肉挣动生长,粉碎的骨头寸寸复原,血肉催生的速度太快,几乎发出嘶嘶的响声。

仅仅半柱香之后,死掉半月有余的汪渠,就那样,回魂般长抽一口气,从草席上坐了起来。

这场“复活”持续了一个时辰,汪渠的记忆停留在他跌下山崖的前一刻。

起死回生的人张开眼,张开嘴,对流云说,

“竟有只狍子!东南山林湿热,竟有只雪原里才有的狍子!等我猎着,好好给洼显摆。要不是今儿出来这一趟,洼恐怕一辈子都不晓得狍子长什么样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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