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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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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儿知道头发太长容易从帽子里漏出来,就自己动手剪了短发,又长了一段时间,到现在,已经遮住了耳朵和后颈。

头发倒是挺多,就是一撮长一撮短的,可以想象到刚剪的时候是个什么凹凸不平的发型——肯定没看着镜子剪!

艾尔菲斯看着他头顶炸起的短毛,还有不少翘起和打卷的中长发,让他想起了狮子王。

配上小孩儿绷起的酷脸,反差感太强,他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

从温斯特在外流浪也要保持干净的习惯就能看出这是个挺在乎形象的小孩儿,他可以忍受疼痛,可以被所有人嫌弃驱逐,却不愿意一身脏污活的卑微狼狈,好像这样才是真的失去了性命。

此刻被艾尔菲斯嘲笑头发,温斯特第一次觉得羞恼,小脸泛红,却不想瞪这个帮了自己很多的人,只能低头看地。

比温斯特高了不止一个脑袋的小少年眉眼弯弯,说话仍含几分笑意:“过来吧,我帮你洗一下。”

可惜艾尔菲斯模样再温柔无害,对上小孩儿的被害妄想症也是没用的。

温斯特自小就不亲近人,很反感别人碰他,后来更是有人靠近就会升起防备心。

如果是别人说要帮他洗头,他只会怀疑那人是想将他摁在木盆里淹死。

他知道艾尔菲斯不会伤害他,心理上却很不适应这种有些亲密的行为。

小孩儿小声拒绝了艾尔菲斯:“谢谢,我自己洗就好了。”

艾尔菲斯也不勉强,就坐在一旁等着。

等孩子洗完,才倒出一个水囊里面四色花叶熬的水,浸湿了布,给温斯特擦去了皮肤上被沾染的颜色。

温斯特扯下几根自己的头发,看见真的变色了,不由征住了。

“擦一下水。”

温斯特接过了递到眼前的干布,木然地擦拭着湿润的头发。

他以为能遮住发色自己会很高兴,当这件事真的发生时,更多的确是迷茫。

温斯特以前的想法只有尽量避开人、活下去而已,如今不会被追捕了,他又该去哪里,做什么?

艾尔菲斯略带羡慕地看着小孩儿的短发,他很想剪一头利落的短发,洗头会方便很多。

这个世界又没有吹风机,每次把头发擦干别提多烦了,尤其是冬天,又冷,干的又慢。

虽然这里主流的发型就是长发,但短发的也有,艾尔菲斯可以剪,只不过他认为长发更适合这张脸,能多几分温柔气质,更容易让人卸下心防罢了。

他自认为,作为一个外来人,能顺利融入这片土地,除了他能装乖之外,外貌也是重要原因,人看到美丽的事物总是能高兴一些的。

而且这些年镇上在经济开发,艾尔菲斯免不了要提点别人做事,虽然他态度一直很好,看似有商有量,但实质就是在下命令。

若是顶着一头利落的短发,怕是要多几分攻击性,尤其是不笑的时候。

简而言之,为了更好地发展人际关系、创造长远利益,艾尔菲斯选择忍耐这头漂亮但是麻烦的长发。

温斯特已经把自己的头发擦成一窝杂草了,艾尔菲斯看不下去,又递过去一把梳子,等小孩儿梳顺了,才满意点头,“这个发色还挺适合你,就是头发需要修剪一下。”

小孩儿刚才洗得久,生怕染不上似的,然后就染成了稍微有点深的琥珀色,即便这样,温斯特看上去也没有之前那么阴沉了。

温斯特看着他,之前说了几句话后,声音已经没那么沙哑了:“这个魔法药水,多少钱?”暂时就把还钱当目标吧。

什么魔法药水?

艾尔菲斯眨了一下眼,看着小孩儿像是背上一座债山的严肃表情。

他这次说话不像之前那样含糊,嘴皮子都懒得分开的样子,而是头一次这么字正腔圆,露出了那颗被烤面包磕掉牙后只长了一点新牙出来的缺口,艾尔菲斯又被这反差萌逗笑了。

“什么魔法药水,就是不值钱的野花罢了,隔一段时间会褪色的,所以你以后每次洗头都得用这种花熬水。”

温斯特心里松了一口气,他并没有见过跟魔法相关的东西,但是他见这水很是神奇,立马想起了听路人提过的昂贵魔药,还以为要还很久的债而无法彻底自由。

“那食物呢?你可以记账,我以后会还钱的。”

艾尔菲斯倒是越来越欣赏这小家伙了,有骨气有担当。

“我才懒得记,多养个人我还是养得起的,你不乱闯祸的话,我可以养你到十八岁。”

成年后,爱去哪儿就去哪儿,他的怜悯和关怀一般只放在小孩子的身上。

不过……艾尔菲斯笑意忽然淡了些,如果这小家伙被他发现了什么改正不了,他又很反感的恶习,他可能会提前收回发出去的好心。

温斯特闻言,纤长的睫毛颤了颤,垂眸含糊说着:“帮助厄运之子,神明是不会庇佑你的……灾难迟早会降临到你身上……”

艾尔菲斯蹙眉,屈指敲在小孩儿脑门上,严肃道:“作为封建迷信的受害者,你应该抵触这种虚假传言才对,怎么还帮着一帮骗子传播错误思想呢。”

温斯特摸着脑门,想到他离开村子的那一晚发生的事情,离艾尔菲斯远了一些,表情语气突然多了几分色厉内茬的凶狠:“这不是虚假的传言,跟我关系近了,你会死的……你不要对我太好。”

艾尔菲斯跟卡文牧师生活这么久,实在腻了说服人不要搞封建迷信的话,而且他能听出小孩儿定然是见证过死亡才会如此确信,便不再多说。

事实胜于雄辩,等他活蹦乱跳地发几年财,小孩儿就会信他说的话了吧。

这么一想,艾尔菲斯便敷衍地点头:“好好好,你是厄运之子,是世界的敌人,那我奴役你可以吗?我要回去了,你帮我把我刚才带来的东西带回去,快跟上。”

温斯特懵了一下,见人已经出了洞穴了,犹豫了一会儿,才提起篮子,拿着木盆跟了上去。

艾尔菲斯觉得每天来森林里送三顿饭挺麻烦的,干脆把小孩儿收留了算了,以卡文爷爷的良善本性,想来也是没意见的。

而且这小孩儿懂事早熟,不需要爷爷事事操心,另外,凭他这些年赚的钱,负担起温斯特的衣食完全不成问题。

小少年不急不缓地走着,顺便给温斯特讲讲未来的住处。

“虽然看不出来,但我住的地方其实是一个小教堂,就是牧师传教的地方,你知道光明教廷就是传出双黑是厄运之子的源头吗?”

温斯特脚步一顿,若不是艾尔菲斯帮他掩饰了发色,他会认为对方是想把他骗进教堂好净化掉。

艾尔菲斯回头看了他一眼,示意继续走,而后语气轻柔地安抚着小孩儿:“放心吧,里面只住了我和一位年迈的牧师。”

就算年迈,也不一定没有威胁,温斯特问道:“那位牧师会魔法吗?”

艾尔菲斯嘴角一抽,“你见过魔法?”

“没有。”他只听过教廷有强大的光系魔法师,是为消灭他这一类黑暗生物而生。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知道吗?”

温斯特看出了艾尔菲斯似乎完全没有将黑暗之子和魔法师的传闻放在心上,但他是知道自己确实不太正常的,便没有应对方的话。

“牧师爷爷很信神明拯救人族的故事,也很听信教廷的教导,所以你不能让他发现你发色的问题。”

“除此之外,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善良老人了。”

说到这,艾尔菲斯笑了一下,“我刚出生不久就被丢掉了,还是牧师爷爷收养了我,手忙脚乱的照顾一个婴儿,抚养我长大的,平时他还会免费教镇上的孩子读书识字,所以你看,他是好人对不对。”

艾尔菲斯这么说也是想让小孩儿放下戒心,相信教堂是一个安全的住所,温斯特关注的重点却是——怎么会有父母丢掉像他这样的人?

温斯特蹙眉,抬眼看着前方的背影。

天性冷然加上从未感受到关怀,他自己被父亲嫌弃的时候其实内心几乎毫无波澜,但是对于艾尔菲斯被丢弃的事情,他竟生出了几分无法理解——丢弃从容貌到性格都如此无可挑剔的孩子,那对父母实在是有些不识好歹。

艾尔菲斯带着几乎沉默了一路的小孩儿到了小教堂,正要带他进去,温斯特放下东西,转身又跑进了森林。

诶?路上不是已经说了以后跟他一起住吗?

这小子,有屋子不住,就喜欢在森林里当野人是吧?

最终艾尔菲斯还是考虑到小孩儿心病难愈,不能强求,便放他跑了,想着再给他一点时间适应了和别人相处再说。

然后当天艾尔菲斯去送晚餐的时候,并没有在洞穴里看到人——怎么攻略进度还倒退了呢?

艾尔菲斯放下东西就离开了,并不准备留下等人:他又不欠那小孩儿什么,也不必尽心尽力,继续投喂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他不知道,在回去的路上一直有个小尾巴跟在后面,跟踪的段位还挺高,悄无声息的。

温斯特看着艾尔菲斯安全地回到了小教堂,才回了洞穴吃着快凉掉的饭。

后面的很长一段时间,小孩儿都很少露面,却一直在暗中护送艾尔菲斯回去,因为他很担心这个人因为跟他有所接触,厄运会降临到艾尔菲斯身上。

如果有其它选择,温斯特甚至不想艾尔菲斯继续给他送饭了,但是冬天很难找到食物,所以他还是承了这份情。

小孩儿暗自下了决定,等他长大后就要想办法赚钱,然后给那个人很多很多钱作为报答!

除此之外,他们不应该有多余接触了,万一他害对方倒霉身亡,或者他失控了把人杀了可怎么办,就像那对想捉他去领悬赏金的父子那样……

没见到人的两天后,艾尔菲斯想到小孩儿身上总是干干净净的,料想他是经常去溪边清理自己的,这么冷的天用凉水净身还没生病也是奇迹。

对小孩儿格外心软的艾尔菲斯还是一边嫌麻烦,一边准备了热水。

在换了发色的四天后,艾尔菲斯又在非饭点时间去了洞穴,果然堵到了人。

温斯特头一回感到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艾尔菲斯却没有提小孩儿这几日的回避,“新长出来了一点黑色头发,过来洗一下。”

等温斯特洗完头,艾尔菲斯倒了那盆水,将水囊里的热水倒进盆里,“擦一下身体。”

温斯特悄悄看了几眼不见温柔笑容的少年,一字不吭地照做。

艾尔菲斯坐在洞口的石头上,支着脑袋走神,真是个麻烦的小鬼——算了,至少不是很熊很没教养的那一类,将就养着呗。

等温斯特穿好艾尔菲斯之前送来的冬衣,也不敢靠过去,只讷讷地说了声“谢谢”。

艾尔菲斯看了一眼那糟心的发型,早有准备似的拿出一把剪刀,“过来,修一下头发。”

温斯特看见对着自己的利器,不由绷紧了身体,“我不剪。”

艾尔菲斯见他后退一步,看了眼自己手里的剪子,心中叹息一声,这是防备心有多重?

他也不勉强,从腰间取下一把藏的挺好的匕首放在地上,“你总是呆在森林里,指不定会遇到野兽,这个给你防身用,不许用来伤人,也不许做坏事。”艾尔菲斯顿了顿,继而揶揄道:“比如拦路抢劫什么的。”

温斯特身体一僵,想起了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头埋得更低了。

独自一个人呆在森林里有多无聊是艾尔菲斯无法想象的,所以有意给小孩儿找点事做,“我回去了,你帮我把东西送到家门口可以吗?”

温斯特不但送回去了,还是在溪边洗干净后才送的,以后的每一顿饭后都是这样。

艾尔菲斯从门口拿回东西的时候不禁摇摇头,比起这小孩儿,自己这个成年人还挺娇气,冬天里都是烧了热水洗的。

第二天,艾尔菲斯给他带去了自己小时候用过的弓箭,教了好一会儿才离开,想着温斯特无聊了就练习射箭,练习时间足够,说不定以后能成为一个神箭手。

温斯特确实每天都在很认真地练箭,除了没事做之外,更多的原因是天生就对掌握力量这件事很有兴趣,而且他越快强大起来,就能越早自力更生。

很快又到了艾尔菲斯要进城办事的时候了。

当天送早餐的时候,艾尔菲斯告诉温斯特:“我今天要外出,傍晚才回来,之前我有给过你五十枚铜币,中午你可以去小镇买点吃的。”

小孩儿看着艾尔菲斯匆匆离去的背影默不作声,他从来没有如此讨厌过自己的身份——如果他不是什么厄运之子,就可以离艾尔哥哥近一点了,可以跟着哥哥住在一起,一同外出、一同回来……

是的,即便温斯特从未开口叫过,心里却已经开始管艾尔菲斯叫做哥哥了。

可是,如果他不是厄运之子,就不会出现在这里遇见哥哥了……

一时之间,温斯特竟不知道这个“如果”是好还是不好。

——

艾尔菲斯已经进城很多次了,但他难得像今天这么充满期待。

虽然今天的计划需要花一大笔钱,让他有点心疼,不过没关系,他花钱买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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