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君之富,数地以对,山泽之所出。问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祭器衣服不假。问士之富,以车数对。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張季鷹辟齊王東曹掾,在洛見秋風起,因思吳中菇菜羹、鱸魚膾,曰:“人生貴得適意爾,何能羈宦數千裏以要名爵!”遂命駕便歸。俄而齊王敗,時人皆謂為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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