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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局

梧桐局

作者:贲阏逢

类别:科幻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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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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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王恭嘗俱在何仆射坐。恭時為丹陽尹,大始拜荊州。訖將乖之際,大勸恭酒。恭不為飲,大逼強之,轉苦,便各以裙帶繞手。恭府近千人,悉呼入齋,大左右雖少,亦命前,意便欲相殺。射無計,因起排坐二人之閑,方得分散。所謂勢利之交,古人羞之。

  凡见人无免绖,虽朝于君,无免绖。唯公门有税齐衰。传曰:“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传曰:“罪多而刑五,丧多而服五,上附下附列也。”



简介: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劉琨雖隔閡寇戎,誌存本朝,謂溫嶠曰:“班彪識劉氏之復興,馬援知漢光之可輔。今晉阼雖衰,天命未改。吾欲立功於河北,使卿延譽於江南。子其行乎?”溫曰:“嶠雖不敏,才非昔人,明公以桓、文之姿,建匡立之功,豈敢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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