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戎女適裴頠,貸錢數萬。女歸,戎色不說。女遽還錢,乃釋然。
孫子荊以有才,少所推服,唯雅敬王武子。武子喪時,名士無不至者。子荊後來,臨屍慟哭,賓客莫不垂涕。哭畢,向靈床曰:“卿常好我作驢鳴,今我為卿作。”體似真聲,賓客皆笑。孫舉頭曰:“使君輩存,令此人死!”
…相关:快穿之我60米大刀呢、明月皎皎照我心、嗨,老陈、【化学元素拟人】艾利蒙特之灵:Ⅰ、郑庄公传记、我们未来可期、我的时代、和爱豆谈恋爱是什么体验、我看上的都是冷门男女主、回到过去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其此之谓乎!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