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郗奉道,二何奉佛,皆以財賄。謝中郎雲:“二郗諂於道,二何佞於佛。”
周侯於荊州敗績,還,未得用。王丞相與人書曰:“雅流弘器,何可得遺?”
…相关:缠上厨子有饭吃、误坠星河、我要反攻做猛1、弟弟每天都在傲娇、总有刁男想害我、快穿之这个系统想坑死我、情落三牵、我超喜欢我男友【快穿】、雁城光、马喽的命也是命[咒回]
王戎弱冠詣阮籍,時劉公榮在坐。阮謂王曰:“偶有二鬥美酒,當與君共飲。彼公榮者,無預焉。”二人交觴酬酢,公榮遂不得壹杯。而言語談戲,三人無異。或有問之者,阮答曰:“勝公榮者,不得不與飲酒;不如公榮者,不可不與飲酒;唯公榮,可不與飲酒。”
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